常年期第十八主日(丙年) — 继承的问题

  



路12:13-21


我们在较早前的默想中探讨过有关「丧失继承权」。继承权再一次成为核心。今次有一个人要求耶稣作他和他兄弟之间的判官,为他们分家产。继承权不仅仅是产业,更是犹太法律体制中,儿子有从父亲那里继承的权利。儿子无权获得他父亲亲手赚回来的产业,然而他却有权获得父亲从祖父那里继承下来的财产。

继承权是任何头脑清晰的犹太人都不可能会放过的产业。这可能勾起你旧约中纳波特的故事。撒玛黎雅王阿哈布欲购纳波特的葡萄园——他祖先的产业。可是纳波特绝不会像其他犹太人一样放弃祖先的产业。阿哈布的外邦妻子依则贝耳,找人作假证诬告纳波特把他砸死,然后非法占领他的产业。厄里亚来到阿哈布面前预言他俩的命运,这悲剧最终发生在厄里叟时代(列上21:1-22:54 )。这个故事叙述继承产业如何铭刻在犹太人的心中。厄撒乌和雅各伯兄弟相争,在雅各伯骗取父亲的祝福(产业的一部分)时进一步恶化。

我们正在讨论继承权对人的重要性,以致人愿意为此付出生命。这个问题的核心正是耶稣要我们正视的:人为了继承权不惜赔上性命!耶稣或许会问:「为了短暂的产业而丧失永生值得吗?」人应该担忧的是天国的继承权而非现世的。让我们稍后再回到这一点。

我尝试想像一下那个要求耶稣为他分家产的人的家庭背景。他显然被冤枉了。每一个好父亲都会在他临死前为孩子们分好家产,安顿一切。这位父亲似乎未能做到,可能因为他意外身亡。再想一想这个人或许就是《浪子的比喻》中的小儿子,他父亲在恢复他的身份,接纳他回到家里后不久便离逝。长兄对他抱有反感,父亲离逝后,他把一切财产据为己有。从这里开始,我们很容易根据心中的正义和仁慈继续把故事编织下去。若非矫柔做作,我们所编织的故事正正反映著我们的心境和当中的福音价值。

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有一个小故事,讲述两兄弟的孩子们之间的争产问题。一边有兄弟百人,而另一边只有五人。人多势众的百人兄弟骗取了其余五兄弟的遗产不肯交还。只有开战才能解决问题。双方的统帅都去拜见拥有神力的克里希纳——他们家族的朋友。当他们来到时,克里希纳正在睡觉。百人兄弟的统帅马上占据了床头的有利位置,以示他过人的交涉能力。然而,另一个却谦逊地下到他的脚边。当克里希纳睁开眼晴时,他首先看到了谦逊的那一位,并问他想要什么。他便指向另一位统帅,让他优先提出请求。克里希纳提出了两个选项:一方有十万步兵和相同数量的大象、马和战车(这是当时的战车);而另一方只有他本人。骄傲的统帅看不透他这边需要神力来战斗,就选择了庞大的步兵和装备;而那个谦逊者,一如所愿,选择了神圣的克里希纳,最终获得胜利。

这个故事带我们回到继承的核心上。若认为天主和祂的国比不上地上最有价值的东西——即使是产业,这是一种认知上的失败。正如圣咏作者所说:「上主,你是我的产业,是我的杯爵」(咏16:5),上主是一个人能够继承的最大产业。

当那富少年前来问耶稣如何才能得到永生(即继承天国的产业)时,耶稣充满慈爱地对他说:「把你一切所有的都变卖了,施舍给穷人。」那少年忧愁地走了,因为他有很多财产,舍不得变卖一切。

我们不知道耶稣讲述了糊涂富人的故事后,那个要求耶稣当他们判官的人有什么反应。或许耶稣使他信服他自己是贪婪的,并停止争产;又或者他意识到他的兄弟是贪婪的。然而,如果争产不能保证他能获得天国的继承权,那就不值得了。

不要为值得的事而活,而要为值得为之而死的事而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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