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八周 (乙年) — 食粮的生意


若 6:24-35


我们续读自上主日开始的有关食粮的讲论。耶稣和门徒,他们使五千人得到饱饫以后,就偷偷逃到湖对岸去了,今天,人们追上他们。主注意到他们饿了,就开始显增饼的神迹。玛窦叙述道:耶稣注意到:如果打发人们饿着回去,他们可能会路上晕倒(参看:玛15:29-39)把“晕倒”读作“身体上的倒扑”,意味着我们错误理解其中的意涵。饥饿会使人们去做他们不会去做的事,这会使他们怠于往常那样:优雅良善。

在维克多•雨果(Victor Hugo)的小说,悲惨世界(Les Misérables)中,冉阿让(Jean Valjean)为自己家人偷得食物,因而被抓获。他是个好人,因自己家人饥饿,被迫去偷食物。最近在意大利发生了一件类似的事。2016年,意大利最高法院作出的判决,使许多司法体系的人大开眼界。罗曼·奥斯特里亚科夫(Roman Ostriakov),他是乌克兰籍难民,偷了一样价值不到5欧元的财物。下级法院判处他6个月的监禁,并处100欧元的罚款!有时候,我们司法体系,如此落后,它们不符合以眼还眼的标准。索赔金额甚至是损失金额的数倍。在这个案件上,最高法院驳回了这个判决,表示:生存权大于财产权。如果一个穷人偷了一些食物,这是他的权利。贫穷和饥饿会迫使人犯下难以言喻的暴行。他们会因此堕落,我们对此负有责任。

耶稣赏赐的食粮,不只是食物和卡路里。祂所赏赐的食粮,比食物蕴含的卡路里还要多。有一则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小男孩,失去父母以后,由他的哥哥抚养长大的故事。那时候,男孩从简陋的旅店回家过暑假,他的大嫂给他提供了丰盛的一餐。他吃个不停,直到他吃完为三人预备的饭。然而,他还没有吃饱。这个妇人,对此感到困惑,对自己的丈夫说了这事。他就走去,与男孩坐在一起。他拿起盘子边缘留下的两粒米,温柔地把它喂到男孩的嘴里,男孩打了一个嗝,说:“现在我吃饱了。”那时候,那个男孩吃饱了, 是因为他深信在这样的食物中,蕴含着爱情。

耶稣喂养人们,如同哥哥喂养那个男孩一样。然而,人们吃饱以后,他们感觉自己无需分享这个食粮所代表的爱。他们追求的是食粮的事情。爱与食物分开的时候,食物就成了一项有利可图的生意,他们如同富有的食物批发商一样,寻求耶稣,只为免费得到食粮。甚至现在,在世界大部分地区,有85%的收入被花费在食物上。如果他们能够免费得到食粮,就能省去一些工作。那坐在井边上的妇人,直截了当提出了这个观点:“求祢赐给我那使我永不再渴的水;这样的话,我就不用再来打水了。”(参看:若4:15)这确是一件有利可图的生意!

耶稣知道人们追上祂的理由,因此,祂邀请他们改变自己的心态。一开始,他们聚在祂的四周,聆听天主圣言,然后,他们吃了食粮。现在,人们为了找到一些食物,愿意容忍一些教导!他们的优先事项,已经改变。耶稣告诉他们:总不要找那吃了依旧饥饿的食物,而是要找自天而来的食粮。这就是他们要寻找的食粮。接着,他郑重宣告:“我是生命之粮。”耶稣并不是在谈论圣体圣事。祂是在讲论天主圣言。祂邀请他们相信成了血肉的天主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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