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一週 (乙年) — 我们的人生哲学
谷12:28B-34
今天的福音经文是关于旧约法律的一次非常积极的辩论。这场辩论的背景,对于理解这个文本和时代意义,至关重要。
耶稣荣进耶路撒冷,冲进圣殿,驱赶商人。问题立即出现:人们开始质疑祂的权威。从那个时候开始,耶稣不断与黑落德党人,法利赛人和撒杜赛人,以及一些政治机会主义者争论。先前所有的辩论都是为了诱捕耶稣,因为在耶路撒冷的犹太领导人不喜欢这位从加里肋亚来的拉比。他们很可能害怕这个加里肋亚拉比的火花,在犹太团体内引爆一场不可能战胜罗马人的战争。
今天,法学士与耶稣辩论,但是,他并不打算陷害耶稣。相反,他很有礼貌,似乎对这拉比的教义很感兴趣,想要学习。他提出的问题是:“在法律书中,哪一条诫命是最大的?”答案很明确:“你要全心,全意,全力,爱上主,你的天主。如同爱你自己一样,爱你的近人。”法学士对这个答案不仅印象深刻,也很欣赏这个答案。他也自发尊重祂。耶稣也很欣赏这人,说他离天主的国临近了。
这个答案讲述实践爱德的方法。这与人所具备的全部能力休戚相关。我们在灵性上表达爱(以心神去爱),以创造力传递爱(以全意去爱),要亲身的行动表达爱(以全力去爱)。这些短语重新定义了某种奉献行为 —— 以理性,具有创造性的方式,亲身进行表达的行为。如果把心神看作这些爱德行为中的某种行为,这样生活的门徒, 便是不完美的门徒。耶稣多次质疑他们迷失法律的一些细节,以僵化和繁重的方式,践行法律。
法学士的提问,在我们的耳边,不断回荡。这个提问可以改成“我的生活本质是什么,我的人生哲学是什么?”或者“今天,人类的人生哲学是什么?”自法国大革命以来,自由,平等和博爱,成了大多数国家赋给人民的基本权利。然而,我认为信仰和实践之间,还有一段距离。我们可以发现错误的倾向,这让我们自己“更加平等:,我们总是找理由使自己给于他人我们自己享有的自由,使自己可以免于平等尊重他人,使自己免除以平等的地位,尊重他人,使自己免除以宗教,种族,肤色和许多其他原因的名义,同他人建立兄弟般的关系。
这个问题,也可以是对基督宗教本质的提问。这也是有关爱,宽仁,怜悯,自作牺牲的爱的提问。但是,脱离福音经文那种理想化的爱,何其容易。习惯性的,按照教会的教导,试图表示爱,远远不够,而是要不断重复对福音理想化的爱作出个人承诺。所有的爱,都有情感,而非只是一种偏情。这是一种有教养的美德,也是一种堪当实践的价值观。我们想要爱的时候,不需要基督徒去爱,也不需要一个训练有素的基督徒去爱。
这也是我们赖以为生的二分法则的思考方式。虽然我们宣讲福音的价值观,但是, 我们可能离实践福音的价值观,还很遥远。支配我们生活的哲学,可以归结为一个更简单的问题。每当我们作出消费,建立关系,花费时间作出选择的时候,我们拿什么来筛选我们的选择?当我们感性的活于当下,就不会筛选我们作出的选择。
有些人以关心近人(他人),对自己作出的选择进行筛选。他们确保能有一些东西施舍给穷人。有些人拿保护世界作为筛选自己所选择生存的环境。除非我们按照福音的价值观,很好的筛选自己的选择,我们就不能自称自己是训练有素,成熟的门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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