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旬期第五主日 (丙年) — 在男人注目下,显得楚楚可怜的妇人
若8:1-11
耶稣拯救了一个不幸的女人,使她脱离那些意图用私刑处死她,指控她通奸的男人,并使她摆脱口 那些侮辱她的人。对这个事件进行分析,完全理解其中的含义,极其重要。耶稣在圣殿内施教。为犹太领袖来说,圣殿是犹太法律的大厦,同时,为耶稣来说,圣殿是祂父亲的圣殿,是慈悲的圣殿。祂时常为专注圣父和祂的圣殿,使自己耗尽。祂在福音中说的第一句话和最后一句话,都与圣父有关。于是,这件事,就是在祂父的圣殿范围内发生。
这件事的发生,可能是在早晨,更有可能是在安息日。那时,诚如大家所认同的那样,耶稣坐着施教。那时,有些男人把一个妇人拖到耶稣面前。她一定是被人狠狠地扔在耶稣跟前。她注目着耶稣,乞求祂的怜悯。一大群凶猛的男人,站在四周,注视着她。在这一场景中的,人物的姿势和气场,给这场权力的游戏,提供了一条线索。男人的手中抓着石头,咬牙切齿;气氛一度紧张了起来。出自耶稣的一句错误的言语,造成的后果,不仅只是一具尸体,而是两具尸体。祂可能也会被人用私刑处死。
男人提出一个带有陷阱的问题 ——祂会建议人处死她吗?—— 一个封闭式的问题,迫使祂从他们提供一个或两个选项中作出选择。那是一阵诡异的安静 :妇人满怀忧虑,等待自己痛苦的死亡,男人的肾上腺素达到高峰,想要藉着向她投石,对她执行死刑。耶稣可能是在评估状况。那被带来的妇人,是为试探耶稣。这事件的焦点,不仅是这妇人,耶稣是这事件的焦点。耶稣是她出现在这里的缘由。这妇人成了他们(男人们)实现自己目标的替罪羊。历史往往都是这样。【她】成了与【祂】交易的筹码。【祂】被买下【她】,出售【她】,骚扰【她】,杀害【她】的人算计。他们想要毁掉耶稣,妇人只是他们的工具。祂弯下腰,正写些什么。关于耶稣所写的,有各种各样的推测。我的思绪,回到天主达尼尔先知书中所记载的,唯一能在圣经中找到的,天主用手指写字的例证:默乃(Mene),默乃(Mene),谢克耳(shekel),厄法辣辛(upharsin)(达5:25)天主成了判官。你们都被细数,都被衡量,发现不够分量。所有人都被细数过,都被衡量过,都被发现,良善和圣洁上,存在短缺。可能他们读了祂所写的话,也有可能他们没有读过祂所写的话。但这寂静,振聋发聩。
随着时间的延长,悬念逐渐减弱,反应变得迟暮。人们的肾上腺素减退以后,耶稣向他们的良知,寻求帮助。这话的措辞,相当得体:“让没有罪的人,先扔这石头。”可能是情绪上的抗辩。“众人不都有罪吗?在人群中,谁能声称自己无罪呢?”作为回应,他们手中的石头,开始从他们的手中掉落了下来,从年岁最长的,直到年纪最小的,不是落在那妇人身上,而是在落在他们自己脚上。
在这戏剧化的时刻,我们可以想象:耶稣徒手击败了对手 —— 运用一个强劲的问题,与之交锋,从而获胜。我认为,这种状况,超乎想象 —— 祂也救了他们。要记得,祂注目向下,并不想审判那把石头扔下来的人。愤怒的男人回去的时候,带着两项判决:一项:他们是有罪的,他们没有权力在那妇人身上,或在任何人身上扔下石头; 另一项:关乎仁慈的教训,要富于怜悯。
如果圣殿的建筑区域被打造成一处执行私刑的场所,这会是多大的矛盾!私刑把所有参与的人,划作整体参与严重犯罪的人,没有一人需要担荷谋杀的罪名。用石头把人砸死,也是如此。每个施暴的人,都想要为自己开脱:“受害的人,并非是因我朝她投石而死。”
在任何其他犹太法庭的审判,都建立在可信的目击证人的证言之上,聆讯以后,老师可能会作出投石的判决。耶稣所做的,不仅仅是探查真理。祂是圣父良善的化身。祂以宽恕和仁慈,把她包了起来。祂向她保证:我不会定妳的罪。教宗方济各讲述了宽恕和仁慈之间的区别。宽恕并不能使人免受惩罚,或造成犯罪的后果。仁慈能把人从犯罪的后果中救出。慈悲天主宽恕人的方式。
你和我极有可能会问这个问题:“她通奸,难道她凭借一人完成的吗?那个男人在哪里呢?”好吧,犹太社会宣告男人是无罪的,即使是在当下的一些文化中,也是如此。
最后,耶稣抬头,注视着那妇人,赐给她原有的尊严。就连形体上也是如此,耶稣坐在与她持平的位置上,不像其他当时站着俯看她的男人一样,注视着她。诚如阿梅里尼神父(Fr. Armellini)所说的一样。对这妇人而言,这在她过往的经验中,也许是第一次有男人注视着她,并非是想从她身上寻欢,而是出于尊重。这也许是第一次,妇人所经验到的,不带有淫欲的爱。
真理并非是向易受伤害者投去的石头。倘若必须向某人投掷石头,被投掷石头的,只能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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