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十八主日(丙年)—产业的终极叩问:从分家之争到天主的永恒产业
路加福音12:13-21
在我们之前的一次默想中,已经讨论过产业的丧失这一话题。如今,产业再次成为核心焦点。
一、产业之争:从一个请求到犹太传统的底色
有人向耶稣请求:“请你给我和我兄弟分家。”(路12:13)这一看似简单的诉求,背后是犹太文化中“产业”的特殊重量——在犹太法律体系中,产业并非普通财产,而是儿子从父亲那里继承的“祖传权利”。一个儿子对父亲凭辛劳所得的财产未必有权利,但对父亲从祖父那里继承的产业,却拥有不可剥夺的名分。
任何一个心智健全的犹太人都不会挥霍作为产业的财产。这种对产业的珍视,在旧约中留下了深刻印记:
纳波特的葡萄园(列上16:1-22:53):阿哈布王想买下纳波特的葡萄园,因那是纳波特的祖传产业,纳波特坚决拒绝——对犹太人而言,祖传产业是绝不可随意丢弃的根基。后来,阿哈布的妻子依则贝耳用假见证害死纳波特、夺走产业,先知厄里亚当面指责他们,预言其悲惨结局,而这结局在厄里叟时代终成现实。这个故事印证了“产业在以色列人心中的不可分割性”。
厄撒乌与雅各伯的纷争:兄弟间的矛盾因“长子的祝福”(这也是产业的一部分)激化——雅各伯以诡计骗取祝福,成为两族世代恩怨的开端(创25-27章)。
可见,对当时的人而言,产业是可以为之付出生命的东西。而这,正是耶稣要叩问的核心:人竟愿意为产业“交易生命”,但这样的交易,真的值得吗?
二、耶稣的反问:永恒与暂时的抉择
面对“分家”的请求,耶稣没有充当仲裁者,反而说:“人哪,谁立了我作你们的判官,或作你们产业的分派人呢?”(路12:14)这一问并非回避,而是指向更本质的问题:产业是“人愿意用生命去换取的东西”,但人是否要为这“暂时的产业”,赔上“永恒的生命”?
真正值得追求的“产业”,并非属世的财物,而是“天主的国”。就像那个求耶稣仲裁的人——我们或许能想象他的处境:每一个称职的父亲都会在临终前给子女分好财产,安排好家事。看起来这位父亲没能做到这一点,或许他是突然离世的,或许他像“荡子回头”故事中的哥哥,因弟弟得到父亲的接纳而心怀不满,在父亲去世后坚持独占产业(路15:11-32)。人很容易陷入对“公平”的计较,却忘了:属世的产业终会消逝,唯有天主的国是不朽的根基。我们很容易依照自己对正义与仁慈的理解去编织后续的故事。如果我们不刻意为之,我们编出的故事将会准确反映出我们在基督价值观方面的心态。
三、从《摩诃婆罗多》到圣经:“产业”的终极指向
印度史诗《摩诃婆罗多》中,有一段关于“产业与选择”的故事:一百个兄弟骗取了五个兄弟的产业且拒不归还,双方即将开战。两军统帅去见克里希纳(神的化身),克里希纳是双方家族的朋友。他们到达时,克里希纳正在睡觉。骄傲的一方抢占床首以彰显优势,谦卑的一方则静立床尾。克里希纳醒来先看见谦卑者,问他有什么愿望。那人指了指另一位统帅,让他先提出需要支持的请求。克里希纳给出了两个选择:一边是大约十万步兵,以及数量相近的大象、马匹和战车(当时的战车),另一边是他自己,让他们选择。那位傲慢的统帅没能意识到战争中需要神圣力量的支持,选择了庞大的步兵和装备。而那位更谦卑的人如他所愿,选择了神圣的克里希纳,并赢得了战争。
这个故事与圣经的启示相通:人若只看见属世的“产业”(即便它看似“应得”),就会失去对“天主”这一“最大产业”的感知。认为天主和天国可以与世上最珍贵的东西(即便是自己的产业)画等号,这是一种认知上的错误。正如圣咏所言:“上主是我的产业,是我的杯爵”(咏16:5)——天主本身,才是最值得拥有的“产业”。
就像曾问耶稣“如何获得天国产业”的少年人:耶稣劝他变卖所有财物分给穷人,他却因富足而忧愁离去(谷10:17-22)。人若被属世的产业捆绑,便会错过永恒的产业。
四、“富有的愚人”的警示:为谁而活?
耶稣随后讲述“富有的愚人”的比喻:一个人因收获丰盛,打算扩建粮仓、安享安逸,却在当晚被天主召去——“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路12:20)。这个比喻直指核心:人若只为属世的“积存”而活,便是将生命耗在终将失去的事物上。
那个请求分家的人,最终如何回应?我们不得而知。但耶稣的启示已清晰:不要为“值得活的”而活,要为“值得死的”而活——这“值得死的”,就是天主的国、永恒的产业。
结语:产业的本质,是“人的心之所向”。若心向天主,属世的得失便无法辖制人;若心被财物占据,即便得到再多产业,也终将成为“富有的愚人”。唯有以天主为“产业”,才能获得真正的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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