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年常年期第卅主日---在天主面前的德行证书

 

18:9-14

 


今天福音经文中的比喻是指着各个时代的基督徒说的。“配得上”在天主面前的思想,深深根植在我们的思想中。没有人能完全免受这“酵母”的影响,因为它污染了团体的生活(参看:谷8:16

 

首先,我们不喜欢虚伪,使人不高兴,骄傲自大的法利赛人。我们同情那个可怜的税吏,他虽然做了错事,可是,他心地善良。如果我们不带着偏见之情重读法利赛人的祈祷,我们就会意识到:我们所面对的法利赛人,是一个正直,诚实, 品行端正的人。他所做的,甚至比法律规定的还要多。他为自己的仁义感到自豪,他使自己与他人形成对比,与罪人保持距离。这虽然令人讨厌,但没有严重的缺陷,以致我们乐意原谅他的一点点骄傲。

 

那个税吏,他与法利赛人形成鲜明对比,起初,他以自己的谦逊博得我们的同情。然而,他是公认的小偷,令人憎恶的剥削者,豺狼。他罪孽深重。法律规定,他必须归还他所偷窃的一切,加上20%的利息,舍掉那臭名昭著的职业,才能得救。显然,他无可救药!

 

那么,耶稣怎能给一个行为端正的人定罪,称那罪人是义人呢?事实上:耶稣的审判与这两人的道德行为无关。耶稣不是说那税吏是好人,法利赛人是坏人,是骗子。祂没有说前一个人品德端正,另一人试图遮掩自己罪过的。祂只是说,第一人“将要成义”,就是说:天主要使那人成义。第二人,当他如往常一样,回家的时候,带着确凿的善行,却不能说:使自己成义的,并不是上主。这才是重点。

 

法利赛人犯了什么错?他用一种错误的方式把自己摆在天主面前。他带着自己通过刻苦的悔改,严格遵守一切诫命,累积起来的累累善行,来到圣殿。他相信,这一切,足以使自己成义。他好似在向天主说:“看,我现在的生活,何等可奥!祢从未想到,有这样一位忠信朝拜祢的人。现在,请宣告,我是义人!”

 

在天主面前,每个人都发现自己两手空空。他们没有任何属于自己的东西可以献给天主。他们没有任何东西能让他们配得上天主的确证。

 

税吏并非美德生活的典范。他是一个穷人,深知自己只能向天主献上自己“破碎且残缺的心”。他甚至不会抱有幻想,认为善行能赋予他领受的权利,因为他一无所有。他两手空空。

 

 

法利赛人(就此而言,任何人都是如此)绝不能放弃其无瑕的生活,而是要摒弃将天主视为记录人们善恶行为、分配奖赏与惩罚的会计师的错误形象。这种对天主的扭曲形象引发了其他问题,其中首要的问题是需要为义人和罪人设立一道分界线。法利赛人的名字意为“分离”,因此他天生就喜欢保持分离的状态。

 

凡是想在天主面前积累功德的人,最终必然会轻视他人。他们不愿与恶人扯上关系。他们坚信自己能够使天主参与这种区分。他们想拉拢天主加入他们的阵营,即正义之士的俱乐部。他们想将天主塑造成一个法利赛人。但天主并不适合这样的角色。如果天主必须做出选择,天主会站在罪人一边。

 

文本受惠于耶稣圣心会士Fernando Armellini神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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