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廿七主日 - 绕过天国的中间人


 


今天的福音叙述了两件事:一件是关于离婚的问题,另一件是耶稣责备门徒们阻止孩子来见他。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婚姻的合法性。犹太律师来问关于离婚的问题,不是为了学习任何新的东西,而是为了试探这位老师在犹太传统中知识的深度。

 

他们的辩论是:离婚是否合法。考虑到耶稣对妇女的尊重,这个问题一定是为了陷害耶稣,使其违背梅瑟的律法来保护妇女。根据梅瑟律法,女人可以被休。犹太律法希勒尔派指出并解释说,在耶稣的时代,只是因为做不好饭,女人就可以被休!在这种情况下,拉比们通常引用其他学术拉比的评论来证明他们的论点,这也证明了他们的博学。

 

当耶稣就梅瑟律法向他们提问时,律师们坚持认为离婚的做法是梅瑟所允许的,并引导耶稣对离婚说可许或不可。耶稣巧妙地摆脱了他们所给的答案,并请他们注意婚姻的神圣目的。耶稣的回答不是引用其他拉比的话,而是引用《创世纪》中天主的话,说婚姻是不可分割的。他还说,不是梅瑟允许离婚的。甚至在梅瑟之前,人类的硬心肠就已经开始了梅瑟必须纳入法律的做法。律师们说的是梅瑟的法律,而耶稣说的是神圣的法律。耶稣不处理不公正法律的错综复杂的问题,而是处理神圣的意图。耶稣常常根据天主的心意重新解释法律(玛5:21-37)。法律,往往没有纳入天主的思想,而是为捍卫最低限度的正义创造了一个框架。

 

解析耶稣说的法则,如果一个男人除了因通奸的原因与一个女人离婚,并与另一个女人结婚,他就犯了通奸罪。如果女人与男人离婚并与另一个人结婚也是犯了通奸罪。第二句话是具有挑衅性和丑闻性的,使妇女有能力提出离婚。玛窦福音跳过了这个丑恶的部分!  如果我们在梅瑟律法的背景下阅读这句话,即杀死犯奸淫的男人和女人(肋20:10),耶稣自然是在挑战对法律的解释,即在这方面给予男人至高的便利。犹太人认为在男人送达离婚通知书并再婚后的婚姻都是合法的,而耶稣却将这些婚姻废除。

 

归根结底,什么是优先的?必须进行适当的分辨,以了解在任何离婚案件中起作用的是天主的法律还是人的法律。根据神圣的法律,婚姻是不可分割的。我们并没有忽视与有虐待配偶和孩子行为的伴侣一起生活是不可能的事实。与有虐待行为的伴侣生活在一起,会给受害的配偶,和孩子带来不可磨灭的心理伤痕。在大多数虐待案件中,阻碍人们在结婚时作出知情同意的预先存在的行为条件是存在的,尽管它在结婚时可能并不明显。这种情况下,教会会宣布婚姻无效。没有人应该被迫生活在一个虐待性的关系中。离婚是他们获得保护的唯一来源。在这种离婚案件中,对任何在关系中受到伤害的人的同情应该是首要考虑的。

 

福音中叙述的另一件事是孩子们试图接近耶稣。孩子们可能是嬉闹着接近耶稣,门徒们阻止他们去见他。耶稣要求门徒让孩子们来见他。门徒们为什么要阻止孩子们呢?门徒们可能想,他们不能理性地说话,不严肃,也没有重要的事情要讨论。所以,童年象征着那些难以正确推理和理智地说出自己想法的人。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引用了什么理由让人们远离教会,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得不远离一些人?如果我成为了可能被我阻止进入教会的那类人,至少是暂时的,那么自省一下也是很好的。

 

这两种情况之间存在着联系。在关于离婚的辩论中,妇女被发现受到了法律的侵害。在第二种情况下,儿童受到了伤害。值得注意的是,这个问题从中间人和对话者开始。男人自认为是妇女和天主之间的中间人,或者门徒自认为是儿童或弱者之间的中间人,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促使耶稣在这些场合做出决定的是对那些受到伤害或被强权控制的人的怜悯。他还在这两个过程中抛弃了中间人。在第一个案例中,耶稣解释了神圣的法律,而不是梅瑟的法律。在第二种情况下,耶稣取消了门徒们的中间人身份。甚至在 《天主经》的祈祷中,耶稣也要求所有的人称天主为父,绕过中间人进入天主的王国。这是革命性的,他必须为抛弃圣殿传统的中间人而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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