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三十主日(丙年) — 在天主面前的德行证明
路18:9-14
今天福音的比喻指向所有世代的基督徒。在天主面前「论功德」这观念深深地根植于我们的思想中。没有人能从这玷污和败坏基督徒团体生活的「酵母」中获得免疫。(玛8:15)
打从一开始,我们就嫌恶那个虚伪、讨人厌、骄傲和专横的法利塞人,而把所有同情心保留给那个犯了点错但有著善心的可怜税吏。不过当我们放下偏见重新再看一次法利塞人的祷文时,便会发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个规矩、诚实和正直的人。他所作的远超过法律所载的规定。他为自己的仁义感到自豪,把别人与自己分隔开来,远离罪人。他虽讨人厌,却没有犯大罪。让我们欣然地宽恕他那点点的骄傲吧。
相较于法利塞人,这名税吏的谦逊从一开始就引发我们的同情心。然而,他是个合法的贼、可恨的剥削者、一丘之貉。他罪孽沉重,但法律却保护著税吏。他应偿还他所骗取的一切,外加两成利息,而且应该立即舍弃这臭名昭著的职业。他是个无可救药的人!
那么,何以耶稣谴责一个品行良好的人,反而称罪人为义呢?真相就是:审判并非按二人的道德行为而定。耶稣没有称税吏为善,法利塞人为恶、是个骗子。祂也没有说一个在本质上是品德端正,而另一个是懂得遮掩罪过的罪人。耶稣只说他「成了正义的人」,即是天主使他成义。第二个人像之前一样,带著无可否认的善功回到家里,但耶稣却没有说天主使他成义。这才是重点。
法利塞人所犯何事?他所犯的就是把自己错置于天主面前。他带著以严格补赎和恪守经上所载的一切诫命而积累下来的善功进到圣殿,并深信这一身的功积足以使他成义。仿佛他会这样对天主说:「看啊!我的人生多么了不起!我实在告诉祢:我使祢大吃一惊!想必祢没有料到会有我这样忠实的祟拜者。现在,宣告我为『义』吧!」
在天主面前,人人都是两手空空,没有什么可以展示的,没有什么足以配得上获得天主的赏赐的保证。
税吏并非生活品德高尚的典范,他只是一个贫困的人,一个只懂得把他「破碎的心灵」奉献给天主的人。他甚至不敢奢望能以善功索取应有的赏报,因为他没有善功,他真的是两手空空。
法利塞人(任何人都)不该放弃无可指责的生活,反应消除天主作为记录人的善功和恶行的会计师,和一个赏罚分明的施行者的假象。因对天主抱持扭曲的形象,问题接踵而来,首要的就是建立分隔义人和罪人的屏障。一如法利塞的含义是「分离」,他与生俱来就喜欢与人分离。
凡一心想在天主面前积累功德的人,最终必会鄙视他人,因为他们总想和恶人划清界线。他们确信能把天主扯进这种分离,把天主纳入他们这班义人的行列之中。他们愿意把天主打造为法利塞人。天主却不适合于此。若天主要作出选择,祂宁愿站在罪人这边。
诚蒙Fernando Armellini SCJ 供稿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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