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六主日(甲年) — 恪守诫命却进不了天国
玛5:17-37
耶稣在今天的福音中澄清道:「不要以为我来是废除法律或先知,我来不是为废除,而是为成全。」如果耶稣觉得有必要澄祂的立场,那就意味著有人觉得祂的行为和言论正在破坏以色列建基于圣神经文的信仰、期待和希望。耶稣尊重祂子民的法律和习俗,不过祂以最原本的方式来解释。祂的参考点并非按法律的字面意思,而是人的美善。为了爱人,祂毫不犹豫地打破安息日的诫律。耶稣的言论必须以这样的角度来理解,而今日的福音就举了四个例子,它们均是以同样的模式开始:「你们一向听过对古人说……我却对你们说……」
不可杀人!(玛5:21-26)
耶稣谓不可杀人这一诫命具有多重含义,远远超出人身攻击的范围而已。一个说冒犯人的话、易怒、怀有仇恨情绪的人其实已经杀了他的兄弟或姊姊(玛5:22)。如果有一种X光能探测埋藏在我们内心深处的隐密,我们必然会大吃一惊。在死者中,我们会发现那些我们誓死不再交谈的人、那些我们坚拒宽恕的人、那些我们持续不断地指责其所下的错误的人、那些因我们的流言蜚语或诽谤而名誉扫地的人,那些被我们剥夺了爱和生活的喜乐的人。
谋杀总是由心而起。敌意必须被消除,否则它会使人变成魔鬼。犹太人在进入圣殿前必须经过彻底的洁净。耶稣宣告不是身体需要洁净,而是心灵。弟兄姊妹间的修和取代了所有洁净的礼仪。
在谈论不可杀人的诫命之后,耶稣论及奸淫。梅瑟五书的记载看似只禁止犯奸淫的行为。耶稣却直入诫命的核心,紧抓这诫命最核深的要求。有些友谊、情感和关系已犯了奸淫。这里有两个身体部位需要被截肢:右眼和右手。在这种情况下,它们是唤醒欲望(眼睛)和危险触碰(手)。这绝非教人损害身体,而是圣保禄所言:「我痛击我身,免得我给别人报捷,自己反而落选。」(格前9:27)
第三种情况有关休妻(玛5:31-32)。天主想要一夫一妻制和牢不可破的婚姻。圣经从第一页就清楚地指出:「二人成为一体」(创2:24)。然而,因为人的心硬,休妻才被引入以色列。相反于习俗、传统和拉比的解释,耶稣把婚姻回复到原初的纯洁性,且排除了会拆散天主决意保持合一的可能性。「除了姘居外」(即不忠贞/合法的婚姻)的条款看似留下了容许休妻的可能性,实际上涉及了私生子和不正常的结合。
当我们为了帮助身陷困境的人而隐藏基督教道德的要求时,我们对天主就不忠贞。人应谨记弃绝、牺牲和保持童贞的英勇精神是进入天国的门槛(玛19:12)。然而,耶稣明确的话并没有给任何门徒许可去判断、谴责、羞辱或边缘化那些在婚姻中失败的人。
第四种情况是发誓(玛5:22-23)。
在流徙巴比伦期间,以色列人养成了发誓等其他不当的恶习。为了避免念出天主之名,他们诉诸于其他较低的公式:以天国、圣殿、大地、自己的父母、自己的头起誓。公元前二世纪的智者建议:「不要让你的口习惯起誓,因为如此反增加许多过失。」(德23:9)
耶稣坚决反对这种鲁莽的习惯,并以祂一贯的激进主义态度来行动。「不可发虚誓…你们应这样:是就说是,非就说非;其他多余的,便是出于邪恶。」(玛5:33-37)祂所担忧的并非单单亵渎了天主圣名,还有其他因素使誓言不被接纳。首先,它假设了异教徒对于神的概念是个复仇者,随时准备向说谎者和作伪证的人投掷雷电霹雳。然后,它是以一个不信任、不忠诚和互相猜疑为主导的社会症状。对于耶稣的门徒身处的团体中,誓言是令人难以置信的。
诚蒙Fernando Armellini SCJ 供稿以进行分析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