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期第七主日(甲年) — 成全的召唤
玛5:38-48
「主,我当不起(不堪当)」是我们领圣体前都会重复的一句。我们意识到自己不能像祢一样为弟兄们成为擘开的饼,毫无保留地倾流自己的血。我知道我没有力量能让自己被他人「吃掉」。「我只能前来恳求祢的圣神。」读经一以天主邀请祂的子民「你们应该是圣的,因为我,上主,你们的天主是圣的。」来开始。「你们每人应孝敬母亲和父亲;应遵守我的安息日;不可存心怀恨你的兄弟;不可复仇,对你本国人,不可心怀怨恨;但应爱人如己。」(肋19:3, 17-18)「若仇人饿了,你要给他吃;若是他渴了,应给他水喝」(箴25:21)这是旧约中道德最崇高之处的来源。
尽管以色列是天主所拣选的民族,然而在没有国家权力的古代社会,人民很容易诉诸复仇,无止尽的复仇。为了制止这种过分的行为,悔瑟五书便确立了「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出21:23-25)。
正确地理解的话,今时今日这法律仍然有效。若如此实行,保证将会获得公正的判决。耶稣旨在超越这种严厉的正义,并呼吁要以另一种方式去解决问题(玛5:38-42)。「你们不要抵抗恶人!」与其对弟兄姊妹诉诸暴力,还不如乐意地忍受不公义(玛5:39)。「若有人掌击你的右颊」(玛5:41),耶稣要求一种完全不同的行为,「你把另一面也转给他」。打破邪恶、犯罪和暴行的循环的唯一方法就是宽恕。
在以色列,对穷人而言,内衣就像夜间的毯子一样。正因如此,悔瑟五书规定它不能被夺取(出22:25-26)。耶稣却提出了一个极端的不公义案件:一个门徒的内衣被剥夺。显然,其他所有的品物都已被夺去。哪该作什么呢?耶稣说:不止内衣,连外衣——最后的一件衣服,你也要乐意让给他。他愿意保持赤身露体,如同他那在十字架上的主一样。
有权贵的人常常欺压穷苦的农民,强迫他们当守卫或挑重担。在耶稣受难的记载中就有这一个例子:基勒乃人西满被强迫背耶稣的十字架(玛27:31)。「若有人强迫你走一千步,你就同他走两千步。」这不是智慧的规则,也并非提议要使挑衅者改变的策略。耶稣要求门徒「求你的,就给他」(玛5:42)。不要假装明白、不要找借口、不要无中生有,不要把问题推到别人身上。若你能做些什么,就去做吧。
在最后的例子中,耶稣提及到双重诫命:「你应爱你的近人,恨你的仇人!」(玛5:43-48)。这就是基督徒伦理的顶峰。无偿和无条件的爱不求回报,如同天主的爱一样,甚至触及那些作恶的人。
能够奉献一切,不为自己保留任何东西,交出整个自己为人服务,包括仇人,将让我们跟随基督的脚步,并带领我们达到天父的成全。祂付出一切,从不把祂的爱拒于任何人之外。
诚蒙Fernando Armellini SCJ 供稿以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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